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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15日 00:00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以下简称为“思政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规定》。

一、入学前的指导

2013年开始,各学科点要把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向入学前适当延伸。对于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学科点要提前统一提出入学前的学习要求,导师要对学生的学习进行适当指导。思政部将在新生入学后,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计入研究生第一学年各类评价之中。

二、课程学习与研究训练

各学科点要加强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与管理,将学术道德建设和学术规范培养有机地融入课程教学之中。在课堂管理、教学过程、课程作业和论文等方面提高要求。学生的迟到、旷课、上课讨论情况等都要明确作为课程成绩的考察因素。对于在作业、课程论文、发表的论文等出现拼凑、复制、抄袭和使用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课程计为零分,追回其已经获得的奖学金,取消其今后的评优评奖资格。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将按照程序开除其学籍。

三、学术研究方法的训练

各学科点和导师都要注重对研究生学术研究方法的训练,并对其基础知识学习和学术研究提出明确的、可考核的阶段性要求。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训练要与研究生“思·正”沙龙相结合,每位研究生每学期都必须在“思·正”沙龙上做与其研究方向直接有关的专题报告1次。其报告情况将纳入到研究生学术活动和实践环节的考核之中。

四、中期考核的管理

各学科点要严格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做好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同学和二次开题不能通过的同学,将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加以处理。学科点要按时做好论文开题工作,经二次开题才通过的同学,将不能参加其后的相关评优评奖,但不影响学位论文本身的评优。

五、答辩环节的完善

参加答辩的同学必须符合学校对研究生答辩要求的所有条件。

各学科点在研究生第六学期开学后的两个月内,安排并完成学生论文预答辩。对于在预答辩中论文未通过的学生,不安排其参加正式答辩,学科点要根据论文质量确定其延期时间;经过修改后,学生可提出第二次预答辩申请,学科点将根据论文修改情况为其安排时间。若第二次预答辩通过,则按照程序为其安排正式答辩。第二次预答辩未通过者,学科点短期内将不再接受其论文预答辩和正式答辩的申请。在其延期期间所产生的各种相关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盲审制度的改革

2013年开始,在研究生院正常的论文抽检之外,思政部所有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都实行双盲送审和论文查同制度。论文送审过程必须在正式答辩前一个月完成。不能按时参加送审的论文或送审未通过的论文,不得参与其后的论文答辩。各学科点根据研究生院的管理要求,结合论文的具体评审情况,最终确定正式答辩的学生名单,并报思政部备案。

七、原始资料的提交

论文实证研究中,凡涉及到调查数据等材料的,学生必须完整保存其原始资料(如回收的问卷、访谈的记录和录音、视频等),并在正式答辩前提交至思政部研究生秘书处,以备查验。提交不出原始材料的学生,不予正式答辩。

八、其它

经送审被认定没有达到硕士学位要求的论文和答辩未能获得通过的论文,思政部将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处理。

九、上述要求、时间节点等内容,将随着学校相关要求的调整而随时加以调整。未尽事宜,均按研究生院的要求执行。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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